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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授权费用如何收取

发布者:鱼爪网 点击:887 发布时间:2023-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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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到专利申请的费用,相信是大家都比较关心的问题。我们知道商标注册只需缴纳注册费,一旦注册成功,当然如果您的商标需要续展的,就需缴纳续展费。那么专利授权费用如何收取呢?下面就由小编针对这个问题为大家具体介绍一下有关详情,一起来看看吧!

  专利授权费用如何收取

  国内专利授权费用通常包含印花税(5元)、机构代理服务费(看机构)、年费(得具体看是第几年的年费,通常是一年一年缴纳,由代理机构监控年费)。专利授权是专利交易许可的一种,减轻了权利人维持专利权的成本,当专利商品化后还可以从中获取高额利润。当然专利授权也有一些缺点,就是权利人对专利独占性的缺失必然引发该市场竞争的激烈性。

  费用可以直接向专利局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汇付。

  凡向专利局缴纳的费用应当写明正确的申请号、费用名称简称及分项金额,未写明的视为未办理缴费手续。所以一定要在汇款留言中写清楚正确的申请号、费用名称简称及分项金额。

  未按时缴纳年费(除授权当年的年费)或者缴纳数额不足的,可在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补缴时间在超过规定期限但不足一个月时,不缴纳滞纳金。在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期一个月的,按5%年费递增滞纳金,较多25%。期满未缴纳的,专利权应当自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五条 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九十七条 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当缴纳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和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办理登记手续。

  第九十八条 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专利权人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通知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期满未缴纳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在现实生活当中,专利权是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的,但是必须当事人自己提出申请保护,但是也需要当事人缴纳一定费用。以上就是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的关于专利授权费用如何收取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一定的参考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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