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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异议复审裁定所需资料

发布者:鱼爪网 点击:750 发布时间:2022-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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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进行商标异议复审的时候为了让自己的复审可以顺利的通过,把相关的资料准备齐全了也是我们应该做的事情,那么商标异议复审裁定所需资料有哪些?请您跟着鱼爪网小编在下面文章中具体了解下该问题吧,或许我们的这些介绍可以让您顺利的申请一个商标,让自己的知识产权得到很好的保护。

  商标异议复审裁定所需资料

  1、商标驳回通知书或商标异议结案通知书

  2、商标复审申请书;

  3、商标明确的请求理由和事实依据,并附有关证据材料;

  4、委托代理组织,并提交商标复审委托书;

  5、注册人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商标复审的程序是怎样的

  商标复审包括商标异议复审,商标驳回复审,撤销商标注册复审共三项。

  商标驳回复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商标异议复审:对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做出裁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裁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复审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撤销注册商标复审: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商标局做出的裁定不申请复审或者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裁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裁定生效。

  商标异议复审裁定所需资料鱼爪网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如果您想要顺利的注册一个商标,在商标注册时想要顺利的通过审核,可以认真阅读以上文章中的这些相关知识介绍,毕竟只有商标注册成功之后,对于我们来讲才是很有帮助的,现在请认真跟着鱼爪网小编认真阅读上面的文章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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